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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正文
因公临时出国(境)项目申请和办理
时间:2015-06-26


一、办理流程

1、年度预报

•10月底,各教学系部根据外事工作处通知,预报下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其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

2、出国(境)前

•于出访日期前3个月,通过中戏信息服务平台上的外事系统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审批通过后,办理因公普通护照和目的地国的签证或港澳台地区的签注;

•预定机票和酒店,在未获得签证或签注之前,不要全款支付机票款和酒店住宿费;

•外事工作处召开行前说明会,出访团组的团长签署《出访须知》。

3、出国(境)后

•将因公普通护照交还到外事工作处;

•通过中戏信息服务平台上的外事系统提交出访报告、照片、对方人员的公务名片、对方赠与的礼品清单等;

•报销有关费用。



二、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1. 中戏院〔2023〕2号《中央戏剧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

2. 中戏院〔2016〕132号《中央戏剧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三、应准备的相关材料

1.邀请函原件;

2.邀请函中文翻译件;

3.访问日程;

4.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学生出访需要提供家长同意函;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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