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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正文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专家聘用和管理
时间:2023-03-21

一、办理流程

1、年度预报

•10月底,各教学系部根据外事工作处通知,预报下年度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专家聘用计划(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人才引进考核表》、《年度外专聘请计划表》和专家简历)。其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

•计划外专家,须专函请示,经外事工作处确认,长期专家还需经过人事处和财务处等部门确认后,上报党委常委会审批同意并予以执行。

2、外籍专家入境前

•于专家到校日期前3个月,通过学院网上办事大厅《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审批表》完成学院内部审批流程并提交有关材料。

•审批通过后,依据实际到访时长和目的,办理访问签或工作签。

•通过学院网上办事大厅《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申请住宿,并依实际情况负担机票费用。

•在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审批表》中上传中英文合同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入境签证页扫描件。

3、外籍专家入境后

•入境后24小时内完成公安出入境管理系统登记。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专家,则需持系统开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申请等材料至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办理完成后,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签证状态。

•按照聘用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执行教学、排演和交流任务。

•支付外专工资或者讲课费

•离境前还需通知出入境管理系统登记员,做离境信息登记。


二、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中戏院〔2021〕80号《中央戏剧学院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三、外籍专家应准备的相关材料

短期外籍专家(90天以内,不含90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央戏剧学院人才引进考核表(境外人才引进);

2.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3. 简历(英文或中英双语);

4. 证件照(电子版正面2寸免冠白底照片);

5. 聘用协议(原件扫描件);

6. 《人员信息表》(在《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审批表》中下载附件)


长期外专(90天及以上)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  工作资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翻译件);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原件、公证书原件、证书翻译件及其复印件);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公证书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

4.  当地中国大使馆指定医院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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