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戏院〔2022〕82号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金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中央戏剧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依次产生,但不再颁发学院奖金;
2.申请者应在每学年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评定后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交班主任审批;
3.班主任召开班会通过后,交由辅导员审批,然后各系按照申请者的品、学情况全面衡量,上报学院,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获奖者;
4.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为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金额度: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定办法: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2.凡有旷课、不及格或受到过任何处分者不得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申请者应在每学年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评定时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交班主任审批;
4.班主任召开班会通过后,交由辅导员审批,然后各系按照申请者的品、学情况全面衡量,上报学院,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获奖者;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为准;
6.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者优先。
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其中一档(特别困难)为每生每年3800元,二档(退役士兵)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一般困难)28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定办法:
1.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在学生服务与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2.班主任根据申请人平时的生活和收支状况提名,经班会通过,交辅导员审批,各系主管领导审核,报学生处;
3.经学生处审核后将情况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放补助;
4.国家助学金名额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为准,一档和三档名额分配按当年贫困等级认定人数比例确定;
5.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者优先。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六、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
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院财务处发放。
八、本办法从修订之日起施行,原《中央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戏院〔2022〕1号)废止。
九、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中央戏剧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