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地。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业辅导中心。
工作职责: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法纪教育、党员培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引航工程、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维护学生工作公众号、学生网上办事大厅、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板块等,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
3.选拔、培养和管理学生辅导员队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研究,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4.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举办双选会、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就业创业系列培训,稳定学生就业,助力学生创业;
5.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分析、指导班级心理委员等形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
6.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7.负责本科生学生档案管理和毕业生档案转寄,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查询工作;
8.调查与处理学生违纪违法事件,教育与转化违纪违法学生,促进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
9.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管理,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维护校园稳定;
10.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以助学促育人;
11.组织实施新生军训,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合理要求,并协助解决。
1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军事课的教学单位,在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
1.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2.负责学生兵役登记和征集工作。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工作。
3.负责本科生军事课教学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
4.对学生社团“军事爱好者协会”进行日常指导和管理。
5.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以及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