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和学院发展规划,适时拟定、提出全院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编制方案。
2.负责学院人事调配工作。
3.拟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全院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教师工的工资、福利补助和岗位津贴管理;负责合同工的聘任及管理;负责教职工、学生因私出国政审;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
9.负责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方面落实政策的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人事方面的各种统计工作。
11.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人事科
师资科
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