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工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坚持在学院党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工会,认真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四项职能”把院工会办成广大会员喜爱的“教工之家”。
工作职责
1、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承办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4、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5、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
7、建设、完善教职工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8、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9、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10、协助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11、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为教职工搞好集体福利,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健康、生活。
12、协助和督促院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部门结构
工会委员会下设权益保障部、文体部、青工部、女工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