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初心奖学金”评定办法
中戏院〔2024〕98号
“初心奖学金”为导演系2005级导演班校友papi酱(姜逸磊)、导演系2005级表演班校友杨铭共同捐助,用以奖励中央戏剧学院专业主课成绩优异的学生,鼓励在校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进行艺术创作。
一、奖学金评定范围
凡具有我院本科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奖学金。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二)金额:每年奖励金额共10万元,奖金标准为3000元/人。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专业主课成绩学年总分全班前三名中产生。
(三)热心集体公益劳动,注意宿舍卫生。
(四)有以下行为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凡有考试作弊行为、受到警告或以上违纪处分或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者;
2.有旷课记录者;
3.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正者;
4.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初心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班级推荐。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根据评定条件,推荐合格人选。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服务管理系统(学生服务2.0)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实践证明。
(三)班主任审核。班主任登录学生工作系统对奖学金申报者予以审核。
(四)辅导员复核。班主任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同学申请的奖学金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交由各系审批。
(五)系审批。各系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审核通过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审批,由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中的各系领导登录学生工作系统,对初审合格的学生签署意见。
(六)学院审批。学生处对各系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院审批。
(七)表彰公布。学生处将对审核通过的“初心”奖学金进行公示。择期召开争先创优表彰大会,颁发奖状、发放奖金,并召开北京泰洋川禾与获奖学生见面交流会。
(八)材料归档。获奖学生情况将记入《中央戏剧学院学生获奖证明》,归入学生档案。
五、奖金发放
同一学年获得学院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按照额度最高奖项发放奖学金,其他奖项只享受荣誉奖。奖金由财务处统一汇入学生银行卡。
六、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原《中央戏剧学院“初心奖学金”评定办法》(中戏院〔2018〕275号)废止。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中央戏剧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