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时间:2018-05-1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参会人员

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后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也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须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其他参会人员和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就以下基本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三)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反对特权、秉公用权的情况。

(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五)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当制定会议方案,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组织好会前学习,为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有关文件。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该通过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四)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

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二)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三)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四)党委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民主生活会后工作

(一)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政领导班子应分工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落实到位。

(二)民主生活会后,根据需要,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三)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七、本制度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施行。原《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戏党〔2014〕17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