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落实北京市委、市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党员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参会人员
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联席会议制度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参加联席会议的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校、纪委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学院党员教育培训的工作规划,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党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相关措施。
(三)统筹协调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各项任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资源整合,推动工作成效的不断提升,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党委部署每年定期召开,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
(二)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中心议题。提出议题的职能部门应就议题形成工作建议,报学院党委同意后于会前发参会单位。
(三)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各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抓好学院党员教育培训。
(四)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注重改进文风会风,务求实效。
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