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健全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系级单位党组织,包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学院的二级党组织。
一、会议组织
(一)参会人员
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学院党委召开的工作例会,根据会议主题可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二)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包括主题发言、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也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作相应调整。党院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具体组织会议。
二、会议时间
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进行工作部署。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部署落实,安排布置党建重要任务和专项工作。
(二)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通报党建工作进展、重要任务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上级督导检查情况等,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三)开展培训交流。根据工作实际,通过专题党课、辅导报告、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交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进行督促检查。开展面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资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基层党组织书记可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行总结,提供文字材料供学习交流。
(二)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根据会议主题做好相应准备,认真参会,做好记录,会后向党员传达会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例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例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注重改进文风会风,务求实效。
学院各党总支要参照学院制度,制定落实本级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例会制度,做好对下属党支部的工作布置、督促、总结等工作,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做好培训,增进交流。
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