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戏组〔2018〕19号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上级关于党费和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现就在党员活动中使用党费、党建活动经费通知如下。
(一)计划管理。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应在年初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年度计划,报学院党委审核。编制活动计划应充分听取党员意见,经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二)严格审批。使用党费及党建经费前,基层党组织需提前一周填写《中央戏剧学院基层党组织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新版),详细填写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活动预算、列支渠道等),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财务处审核。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的方案由学院审核。审核后方可开展党建活动,列支党费及党建经费。未经审核的经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三)活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四)经费使用。用于基层党建活动的党费、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要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执行,按照上级和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经组织部、财务处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
(五)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应将党费及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在本支部以适当方式公开。学院有关部门将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党委组织部 财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