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途退学学生在学生处领取《离校通知单》
2、持《离校通知单》以从“左列到右列”的顺序,持相应证件(如前往图书馆,应持图书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按《离校通知单》的要求教回教务科。
4、办理完离校手续后,须到学生处登记档案转寄地址
5、档案材料通过机要部门发送,不能由学生本人或他人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