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勤工助学指导办公室把学院审核批准后的岗位向系、部公布。
2、学生以书面形式向系、部提出勤工助学申请。
3、系、部根据申请和困难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名。根据岗位的需要,向勤工助学指导办公室推荐。
4、勤工助学指导办公室审核后推荐给聘用单位进行审核以确定人员。
5、用人单位把同意聘用的人员名单返回勤工助学办公室备案。
6、每学期招聘一次,对应聘者在同一岗位上可连聘,但不能兼岗聘任。
7、毕业班的学生最后一学期不再聘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