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201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在岗教职工党员及在校学生党员,且为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学院现有正式党员532人,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249人,学生党员140人。
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党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13人;学生党员按照每个系党总支评选2名(本科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各1名)的数额,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12人。
共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25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职工党员:
1.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甘于奉献,能虚心听取组织和他人的意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办事公道。
5.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学生党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组织观念强,工作积极主动,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违规现象。
5.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维护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党支部推荐
各党支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人1名。
(二)评审小组评选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小组,从各支部推荐上来的候选人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评选出规定数额的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根据支部推荐候选人等额评选。
(三)学院党委审批
评审小组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表彰方式
对于评选出来的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将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于评选出来的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请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将推选出的候选人名单于2013年6月21日之前报至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