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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关于举办各类培训班的声明
时间:2008-12-02

 

 

    中央戏剧学院授权学院教务处的培训部、教学实习演出中心在本校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举办各类培训班;授权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在(朝阳区仰山路9号)举办各类培训班。除此之外,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中央戏剧学院的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班,特此声明。

 

 

 

            中央戏剧学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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