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5名)专职学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和发展指导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国各高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双证),且第一学历学位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全日制双证);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
5、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勇于创新,勤于实践;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全身心地投入学生教育管理一线工作;
7、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七个条件。同等条件下,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的人员,需提供简历一份,并附有关材料(本人免冠近照两张、身份证、本科以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信函、E-mail等方式发送至武汉工业学院人事处或学工处(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请务必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并向社会公示。
3、根据报名条件,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公布名单。
四、考核与录用程序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基本技能与综合素质、写作能力等。
2、面试
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团结协作意识、心理素质和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答辩。
3、考察
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列入被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察结果初定拟选录人员名单。
4、体检
学校人事处通知拟选录人员参加体检。
5、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结果
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6、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签发商调函
学校人事处与考核合格确定录用的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签发商调函。
五、聘用和待遇
1、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为正式聘用。受聘人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
2、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
2、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七、报名和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武汉工业学院人事处、学工处(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邮编为430023)
联系人:
夏丹(人事处),电话:027-83955541,
E-Mail:whpu-rsc@163.com
饶国军(学工处),电话:027-83921583,
E-Mail:348661868@qq.com
武汉工业学院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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