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的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话剧院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国家计划)。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工作;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二)报名地点:广东话剧院人事科(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七号大院)。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 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情景模拟、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考评和实地操作等方式。
面试时间:2007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笔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时事和文字表达能力。
2、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2007年5月30日,上午9:00——10:00时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上午10:15——11:15时专业理论知识科目。
(三)岗位的招考程序为:先面试,后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笔试,由本单位发笔试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统一在广东话剧院网站(http://www.gdhuaju.com)公布。
四、 录取
本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岗位人员名单,并按聘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由广东话剧院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话剧院2007年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单位 |
招考 岗位 |
招考 对象 |
招考 范围 |
招考 人数 |
报考者 所学专业 |
报考者 学历 |
身高要求 |
年龄要求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广东 话剧院 |
演员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2 |
表演 |
本科 (学士) |
女:身高 男:身高 |
25周岁以下 |
广东话剧院人事科 黄卓兰 电话:020-8777722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七号 邮编:510080 |
演员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2 |
表演 |
本科 (学士) |
适合儿童剧特型演员 |
22周岁以下 | ||
灯光设计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1 |
舞台灯光专业 |
本科 (学士) |
|
25周岁以下 | ||
舞美设计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1 |
舞台美术专业 |
本科 (学士) |
|
25周岁以下 | ||
服装设计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1 |
舞台服装专业 |
本科 (学士) |
|
25周岁以下 | ||
音响效果设计 |
应届 毕业生 |
全国 |
1 |
舞台音响专业 |
本科 (学士) |
|
25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