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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本专科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时间:2009-07-03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及英语小分均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  业  (方  向)

文科

理科

英语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

283

273

30

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

419

393

60

导演(演出制作)

414

388

60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

435

425

60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435

425

6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化装、舞台服装)

377

354

55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

398

373

60

 

注:本科各专业前三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新疆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283(不分文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310(不分文理)

 

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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