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科共招收248名学生
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25 名
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 25 名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15 名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40 名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20 名
以上三个专业方向,第一学年结束后经过考试确定具体专业方向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方向) 16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化妆方向) 16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服装方向) 16 名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25 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 25 名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25 名
* 以上所有专业的北京生源入学后一律走读。
专科(高职)共招收252名学生
学制两年
影视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92 名
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 26 名
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评论方向) 26 名
编导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30 名
艺术设计类专业(舞台技术方向) 26 名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舞台化妆技术方向) 26 名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舞台服装技术方向) 26 名
* 专科(高职)专业考试与本科同时进行;
* 专科(高职)生均为住宿生。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专科学校(初中层次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一年以上的学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两年以上)的社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档案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 经我院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
2007年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军人、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留学生报名方式不变,仍采用现场审核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22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www.zhongxi.cn,认真阅读《2007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并按规定时间在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交。
4、报名网址:www.zhongxi.cn,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10-64028674。
现场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详见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确认程序:
审核→照相→交费→打印报名登记表、确认签字→领取准考证
1、报名材料审核。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艺术类)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介绍信原件(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字样;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如学校、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乡政府开具。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考生临时学习、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居委会介绍信无效);
④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缴纳报名费: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
4、打印《中央戏剧学院2007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考生确认个人信息,若正确无误,本人签字确认。
6、提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到指定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
* 我院不单独组织专科(高职)专业考试,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
* 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另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 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口试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3-5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 报考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按北京考点专业考试时间排序)
系别 |
专业方向 |
考点 |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戏剧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创作方向 电视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专业 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
北京 |
2月24日—2月25日 |
2月26日—3月7日 |
成都 |
3月9日—3月10日 |
3月11日—3月16日 | ||
杭州 |
3月9日—3月10日 |
3月11日—3月16日 | ||
艺术管理系 |
导演专业 演出制作方向 |
北京 |
2月26日—2月27日 |
3月1日—3月8日 |
舞台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舞台设计方向 舞台化妆方向 舞台服装方向 |
北京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3日—3月13日 |
表演系 |
表演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音乐剧方向 |
北京 |
3月2日—3月4日 |
3月5日—3月18日 |
电影电视系 |
导演专业 影视编导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 |
北京 |
3月5日—3月6日 |
3月8日—3月18日 |
杭州 |
2月24日—2月25日 |
2月26日—3月4日 | ||
导演系 |
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方向 |
北京 |
3月7日 |
3月9日-3月17日 |
注:
1、请考生按照各专业指定现场确认时间,到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各考点地址
北京: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杭州: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杭州市武林路51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浙江传媒学院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电影电视系考点)
成都: 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音乐剧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表演
二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命题表演
三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命题表演
口试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文学知识(笔试)
复试: 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化妆、舞台服装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口试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片断、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播报
二试: 笔试(文艺常识、新闻背景材料分析及命题散文写作)
三试: 朗诵(自选散文片断、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命题评述(焦点事件、民生新闻)
口试
特长展示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复试: 命题演讲
口试
文化考试
我院招生办公室将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2007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http://www.zhongxi.cn)查看专业考试结果。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录 取
本科录取原则:本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语文不再设单科分数线。
专科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0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专科(高职)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来源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发后进行。专科(高职)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本科兼报高职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专科(高职)考生前。
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我院的本、专科(高职)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附:2006年本科(含英语单科分数线)、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科类专业 |
本 科 |
高 职 | |||
总分 |
单科小分 |
总 分 | |||
文科 |
理科 |
外语 |
文科 |
理科 | |
表演 |
286 |
286 |
50 |
215 |
215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368 |
368 |
60 |
276 |
276 |
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 |
389 |
389 |
70 |
292 |
292 |
导演、戏剧影视文学 |
409 |
409 |
70 |
307 |
307 |
注:2006年语文、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试费为每生80元、三试费为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19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2、考生专业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4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六系
本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 104、108路电车北兵马司站下车,13、118、823路汽车锣鼓巷站下车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64040702 招生监察办 84032573
表 演 系 64044652 导 演 系 64035488
戏剧文学系 64042954 舞台美术系 64045987
电影电视系 84038138 艺术管理系 64047114
信息网络中心 64028674
学院网址: http://www.zhongxi.cn (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1号 (邮编:100107)
联系电话: 84933726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