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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京教函〔2023〕10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号角唱响京华大地,为青年学子创新创业、追求梦想、实现价值搭建精彩舞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2023年,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决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二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京彩青春 创响未来

  二、大赛宗旨

  唱响双创教育主旋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北京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主办,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承办,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负责具体实施。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担任主任,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学者、优秀创业者、创业投资人、孵化器负责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者等人员组成,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北京地区各高校、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校、本区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大赛活动

  (一)1项主体赛事。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高职赛道。高教主赛道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创意、乡村振兴、大健康等五个分赛道(详见附件)。高职赛道为独立赛道,不再细分赛道。

  (二)7项同期活动。即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报告(2022)发布、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讲堂、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优秀创业项目对接会、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百粒‘金种子’项目(2023)”遴选、北京高校师生科技创新项目对接。

  五、参赛对象

  (一)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含留学生)或其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已注册公司)创立的创业企业,或作为团队负责人(尚未工商注册)组建的创业团队(以下统一简称“创业团队”)。其中,毕业生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二)对于已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团队负责人担任法人的,其持有股份应不少于30%(含);团队负责人不担任法人的,其持有股份应不少于10%(含)。

  (三)每个参赛创业团队最多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六、参赛资格

  (一)创业团队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在京津冀辖区内。

  (二)创业团队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大赛应以创业团队名称或企业名称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创业团队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的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或策划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鼓励跨校组建团队,每支团队负责人唯一,负责人在团队中占主导地位。创业团队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通过团队负责人所在的高校、原毕业院校或籍贯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不得兼报多个赛道。

  (四)已获得首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冠亚季军的6支创业团队不可报名参赛。

  七、大赛赛制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采用单位推荐报名、网评初赛、网评复赛、分赛道现场决赛、总决赛(包括排位赛和冠军赛)五级赛制。推荐报名由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网评初赛、网评复赛、分赛道现场决赛、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通过网评初赛,每个赛道排名前30%的创业团队晋级网评复赛,获得“百强创业团队”荣誉称号。

  (三)通过网评复赛,每个赛道排名前30%的创业团队晋级分赛道现场决赛,获得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百粒‘金种子’项目(2023)”荣誉称号。

  (四)分赛道现场决赛后,每个赛道按照1:3:6的比例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中,获得一等奖的创业团队进入总决赛排位赛。

  (五)总决赛排位赛前4名晋级总决赛冠军赛。

  (六)总决赛冠军赛产生冠军团队1支,亚军团队1支,季军团队2支。

  (七)大赛另设突出贡献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依据单位推荐报名数量、获奖团队数量等情况确定相关奖项)。

  八、赛程安排

  (一)在线报名(3月27日-5月12日):创业团队登录“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bjbys.net.cn),点击“参赛报名”进入报名页开始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

  (二)单位推荐报名(5月13日-5月18日):推荐报名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详见附件),每家单位审核推荐晋级网评初赛的团队数量最多不超过30个。

  (三)网评初赛(5月19日-5月3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线上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四)网评复赛(5月31日-6月9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通过网评初赛的项目再次进行线上评审。

  (五)分赛道现场决赛(6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通过网评复赛的项目进行分赛道现场评审。分赛道现场决赛前将安排路演彩排,创业导师为进入分赛道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专项指导。

  (六)总决赛排位赛(6月下旬):获得各分赛道现场决赛一等奖的创业团队进入总决赛排位赛,通过总决赛排位赛产生4支创业团队晋级总决赛冠军赛。

  (七)总决赛冠军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激励政策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关键要素支持

  1.场地支持。对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比赛获奖情况,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团队负责人为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等),经审核通过后,可免场租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级园(理工园、软件园、良乡园、沙河园)。已享受过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级“四园”场地孵化服务的参赛创业团队,获奖后不再重复享受免费场地孵化政策。

  2.奖金鼓励。总决赛冠军团队奖金20万元;亚军团队奖金10万元;每支季军团队奖金5万元。

  3.孵化服务。获奖创业团队可享受市教委“一街四园多点”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提供的专业培训、法律服务、政策咨询、导师辅导等一系列孵化服务。

  4.宣传推广。市教委将通过编写典型案例集、制作宣传片、开展成果展示、组织交流学习等形式,对优秀创业团队进行宣传。

  5.北京高校师生科技创新项目对接。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优秀的北京高校师生科技创新项目,协调对接政府部门、大型国企、投资基金等,促进研发合作、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推动科技创新项目成果转化。

  (二)创始人培育与激励

  6.成长扶持。发挥创业导师作用,为优秀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实现“扶上马、送一程”。

  7.办理引进。总决赛冠军赛获奖团队负责人,符合本市引进毕业生条件,可通过在京注册的实体办理毕业生引进。其中,团队负责人应为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毕业生,已与创办实体建立劳动关系,在创办企业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创办企业应于获奖选手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或毕业两年内注册,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能够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

  8.入选数据库。复赛入围选手将纳入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据库,长期关注帮扶。

  (三)深度赋能

  9.金融对接。发挥北京市大学生创业板作用,帮助参赛企业对接创投基金、银行、担保等机构,有效解决融资难题等。同时,“京彩大创”投资基金将择优投资获奖项目。

  (四)成果共享

  10.大赛推荐。晋级分赛道现场决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团队,报名参加北京市“互联网+”大赛的,直接进入市级复赛网评,不占学校参赛名额。

  十、宣传发动

  大赛启动后,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媒体对大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委托专业团队全程跟踪各阶段赛事进展,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为丰富大赛内容,提升大赛影响,请各单位报名推荐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等配套活动,努力增强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各单位可将相关活动的视频或照片等素材提交至大赛组委会(详见附件)。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市教委:赵老师,010-6091029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田老师,010-84180829

  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杨老师,010-60910295

  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

  参赛咨询:卢老师,13717957415

  技术支持:张老师,1369112952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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