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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15-10-22


中央戏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滋事等群体性事件;因用水、用电、饮食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严重非法活动事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事故;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传染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

三、 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方针积极预防,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二)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必须在院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同行动。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各系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平时要注意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不稳定因素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处置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就解决问题,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5.非工作时间发生突发事件,先处置后报告。由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先积极处置,后报告带班领导。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党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研究生部、团委、留学生管理处、国际交流处、人事处、工会、宣传部、各系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院办,党院办主任为主任,保卫处长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二)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3.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三) 相关处置工作组

1.应急抢险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单位、人员配合。负责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助工作。

2.信息联络组。由党院办牵头,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留学生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团委、工会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小组及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3.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牵头,后勤处及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等。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总指挥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5.安抚善后组。由党院办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部、后勤处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恢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6.调查处理组。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一)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处置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任现场总指挥。保卫处具体负责处置,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对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主要由保卫处负责,按常规办法处置,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应防止处置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

2.对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件,保卫处应立即向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尽快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同时,相关处置工作组积极开展工作。

3.对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保卫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保卫力量积极进行妥善处置,防止轻率行事,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情采取妥当措施。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相关处置工作组积极开展工作。

4.对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保卫处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精神病人是本校学生或教工的,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以及其家属协助处理。相关处置工作组酌情开展工作。

(二)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任现场总指挥。保卫处具体负责处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1.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保卫处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后勤保障组依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处理。

2.突发爆炸事故,保卫处要立即拨打电话119、110、122 报警,应急抢险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任现场总指挥。后勤处负责具体处置。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学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人员,院长办公室立即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护送到医院抢救。中毒人数较多时,应拨打电话120、999 报急救中心来校救援。后勤处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

(四)因供水、供电、供暖等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群体事件的处置

因停水、停电、停暖等原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保卫处和后勤部门接到报告后,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须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学生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向院领导报告,同时通报滋事学生所在单位。接报院领导、有关系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后勤部门要立即查明原因,能够立即解决的要迅速组织人力进行抢修。一时难以解决的或非本校原因造成的,也要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临时解决办法。在处置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避免激化情绪使事态扩大。

(五)自杀、自残、自虐等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保卫处的接报人员和医务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一是立即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伤害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对自杀死亡现场要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同意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和自残、自虐者协助学生处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六是由学生处通知家人来校协助处理,并做好安抚和生活保障工作。

(六)严重非法宣传事件的处置 

保安人员和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条幅、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保卫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认真鉴别宣传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反动性质,但带有煽动性或可能引起学生思想 混乱的,要立即清除和收缴;如果属于反动宣传品,对张贴的要采取遮盖和看护措施,对散发、悬挂的要立即予以收缴,并立即向院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在悬挂条幅、张贴大小字报、书写标语、散发非法 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者带到保卫处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 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如果属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非法活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事件主要指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工、罢餐、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院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院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院领导小组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生学生聚集和游行的苗头,院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保卫处要加强门卫控制,防止校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捣乱和外校学生进校搞串联。在劝阻中,系领导、学生处、团委、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做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一旦劝阻无效,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院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要随队做工作,同时必须将院内的值班、值勤、重点部位布防都安排妥当,确保院内外联系通畅。要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和学生会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的作用。二是院长办公室要及时准备车辆,随时接学生回校。三是食堂要保 证回校学生就餐。四是随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搞捣乱破坏活动。

1.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由有关方面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保卫处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的领导和其他同志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2.对在校园非法集会、演讲,且内容有煽动性的,院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对演讲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离开现场,并弄清演讲人身份。对不听劝阻者,在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有关领导可采取找其谈话的方式将其带离现场。对围观人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将本单位人员带离现场,防止形成群体势力。对无理取闹、编造是非者,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并予以揭穿,让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对其中 煽动闹事、谩骂、破坏公物者,保卫部门要立即采取强行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注意收集证据,查清问题, 报请学院对肇事者严肃处理。

3.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在院内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

4.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 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5.对涉及少数民族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地处置。在处理中要讲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八)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

1.对非法言论的处置。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和网络中心要做好校内论坛、留言板的登记管理工作。在发现非法言论的第一时间,对该相关非法言论内容进行封存,并记录下发布非法言论的主机 IP 地址。若该主机 IP 为校内地址,则通过网络日志系统,检查出非法言论发布时间,发布主机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物理端口,确定其楼层房间号,并报学院保卫部门处理。若该主机IP为校外地址,则将其IP地址、链接时 间记录报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2.对敏感问题的处置。在国家、社会、政治局势敏感时期,网络中心在党院办、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对校园网络的各项信息进行监控。防止任何人以任何网络手段散布不良言论。对监测到不良言论的网站或主机服务,应主动停止并关闭其校园网络接入,防止不良言论进一步扩散。

3.对黑客攻击的处置。校园网络服务主机、设备在监测到黑客扫描攻击时,按照网络中心相关设备 管理办法,对攻击源进行及时旁路,或阻断其攻击。在黑客入侵情况已经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对被入侵服务器进行封存,暂停其服务,并通过日志信息记录下入侵行为,以备作进一步调查。若被入侵的主机属于校 园网络核心服务,网络中心应及时提供备用主机,恢复网络服务。

4.对设备链路故障的处置。网络中心应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对校园网络核心服务及Internet链路时间,提供备份服务。在技术、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力争使故障设备做到平滑无中断切换。在技术、资源条件不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停机时间。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

1)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成员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正副组长不在时保卫处长负责总指挥工作。非工作时间,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是总指挥。

2)组织 3 支义务消防队60人。其中:保安队15人,学生治安服务队25人,教职工20人;分为:灭火组、疏散人员组、抢救物资财产组、引导消防车辆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火场看守组。

2.接报火警监控室职责

接报火警监控室设在学院中控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1)接报火警。接报火警时,要问清发生火灾的部位、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号码。

2)立即通知保安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

3)报火警 119,请求消防队来校灭火。(对初起小火,依靠自身力量和灭火器材,确保能够自救的,可不报火警。)

4)向保卫处报告,同时向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报告(非工作时间保卫处无人值班)。由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院领导报告,通知后勤部门、火灾所在单位领导前往火灾现场协助扑救、抢险、疏散工作,以及灭火 后的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火灾扑救和现场指挥

1)灭火指挥

1)起火部位值班人员或领导指挥。发生火灾时,发现起火的人员或值班人员及所在部位的领导要立即 组织在场人员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向保卫处报告。发现火势较大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控制火势蔓延和组织人员疏散。

2)保卫处处领导指挥。保卫处领导调动义务消防队和保安队,配合院领导组成灭火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小组进行灭火抢险。

3)各应急小组

灭火组:主要由保卫干部和保安队员组成。在消防队赶到火场之前,负责进入火场利用各种灭火器材和工具进行灭火。消防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队工作。

救人疏散人员组:主要由后勤和院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抢救、疏散火场内人员。

疏散物资组:主要由后勤和院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抢救疏散被火势威胁的贵重、危险物品和其他物资。

引导消防车辆组:主要由门卫和收发室有关人员组成,迎接、引导赶到的消防队车辆进入校园和火灾现场,向消防队员指引室内外消火栓位置,协助打开消防井井盖等。

安全警戒组:由保安队员、保卫干部和现场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理火灾现场无关人员和障碍物,为火灾扑救的有序进行和消防车辆顺利进入火场提供保障;保护现场,防止现场遭到人为破坏;在火场有毒气、可燃气体扩散等情况下禁止各类火种,防止爆炸伤人、中毒伤人和建筑构件下坠伤人;对火场疏散出的物资进行监护,防止损坏、遗失;设立警戒线,阻止学生、小孩等围观人员盲目进入火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现场混乱,影响消防人员正常扑救工作。

后勤保障组:主要由后勤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保障火灾现场供水;关闭火场中燃气管道阀门;按指挥员指令停止火场部位供电;组织医务人员抢救伤员;提供车辆运送伤员和物资;协助运送灭火器材和有关灭火、疏散逃生工具。

火场看守组:主要由保安和有关人员组成。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进行现场保护,等待有关人员现场勘查。

消防指挥员指挥:消防队赶到后,院临时灭火抢险指挥部立即将火场指挥权交给消防指挥员,并报告火灾现场有关情况,协助火场总指挥员工作。

2)扑救原则

1)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救人第一,即当火场上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集中兵力,就是把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快速集中到火场。最迅速、最有效地抢救火场中的人员、重要物资(爆炸危险物、档案、贵重物资)和控制火势蔓延、扑灭火灾。

2)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一举扑灭;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和防止爆炸、泄漏等危险情况发生上,为防止火势扩大、彻底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控制火势的同时,一般抢救的重点和程序为:营救人员;抢救爆炸、毒害危险物;贵重物资、档案;一般物资。

3)火灾现场人员疏散与逃生 当学生公寓、居民住宅、学生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起火,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时;或因发生爆炸燃烧,在建筑物倒塌的现场或浓烟弥漫、充满毒气的房屋里,人员受伤、被困时;指挥人员必须采取 稳妥可靠的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和疏散。

1)稳定情绪,维护现场秩序。立即通过广播、室内电话等音响或喊话等方式,向火灾建筑物内的人员 发出警报。通过宣传稳定人员的情绪,告知最佳疏散路线、疏散方法及疏散中必须注意的事项;同时,按分工,组织在大楼工作的或熟悉大楼情况的有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能见度差,鱼贯地撤离。疏散时,如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应在熟悉疏散通道的人员带领下,鱼贯地撤离起火点。

3)烟雾较浓,做好防护,低姿势撤离。可向被困人员提供手巾、简易面罩等,用湿毛巾等堵住嘴、鼻,迅速撤出烟雾区。

4)楼房着火,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当楼梯间只是充满烟雾,可采取低姿势手扶栏杆迅速撤出;当楼梯被烟火封住但未坍塌,还有可能冲出去时,则可向头部、上身淋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等物披围在 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当难以从楼梯、通道冲出时,可通过阳台、窗户攀拉雨水管、绳索等逃生;当确实难 以逃离时,位于3楼以上的被困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向楼外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求援,切不可跳楼。

5)自身着火,快速扑打,不可奔跑。

6)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防止再入“火口”。

4.火灾善后处理和火灾事故调查

火灾扑灭后,学院立即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和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分别进行善后处理和火灾事故调查及追查有关责任人。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写出火灾情况及调查报告,报主管院领导。善后处理小组,负责受害人员的生活安置和思想稳定工作,以及火灾现场的清理、维修工作。

5.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建立三支义务消防队。一是由各部门消防安全员和挑选各重点工种的男中青年组成教职工义务消防队;二是由学生消防积极分子组成学生义务消防队;三是由院保安队员组成的常备义务消防队。

教职工和学生义务消防队,平时是防火宣传员、安全检查员、消防器材保护员。灾时是灭火战斗员,即:平时能防,灾时能战。通过参加学习培训,培养较多的防火、灭火知识和一定的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一般一年组织两次消防学习、培训活动。

保安义务消防队,通过培训、训练,掌握较多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学院各部位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如重点部位地点、室内外消火栓的位置、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熟悉各楼的出入路线等),能熟练使用各种灭 火器材和工具扑救各种类型的初起火灾,会抢救、疏散火场中的人员和物资,具有较高的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一般一年组织两次消防学习、训练活动。

2)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在配足消防器材的基础上,对灭火器材按要求一年检修保养一次,对室内外消火栓每年检修、试水两次,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十)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救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按照北京市政府的相应工作预案执行。对建筑物坍塌、拥挤践踏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近似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把师生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社会上重大事件发生后,院党委、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央和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认真制定应对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院党委要按照上级精神,及时将真实情况向同学们讲清楚,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之词在学生中传播,以免造成学生思想混乱或恐慌。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学院广播台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宣传栏上的大小字报和不良内容。

(二)加强预测研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因素

根据学院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都要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积极稳妥地予以化解,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三)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党院办及院总值班室和保卫处要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教育部、教工委、公安机关和院内各单位的信息畅通。高职学院领导小组也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职责,并保持24小时与院本部总值班室联络畅通。建立共青团系统信息员队伍,强化团的系统(团委、学生班级团干部)信息工作,保证团系统与党委系统信息畅通。

(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应对突发事件抢险队 

平时利用学生工作例会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特殊时期,根据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除建立校园110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演练外,还应组建由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队。

(五)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经常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治安事件,防止因治安 问题引发重大事端。加强门卫和校园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六)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和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七)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关心和安排好有实际困难的师生员工的生活,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和苗头,并积极采取妥善措施,把影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对院内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和监控 

对已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巩固工作;对思想有波动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帮教、提高工作;对没有转化的一般练习者,在强化帮教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严密监控措施;做好新生中有无法轮功练习者的摸排工作。

(九)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网络中心应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煽动学生聚集、上街游行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十)加强院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十一)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老师应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并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及时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

    七、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原《中央戏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戏院〔2007〕121 号)废止。

  

                                 中央戏剧学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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