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章程
中央戏剧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戏剧教育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是中国戏剧影视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国家确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高等戏剧教育联盟总部、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总部和世界戏剧教育联盟秘书处所在地,是世界著名艺术院校。在世界戏剧文化日益多元化和全球化的今天,中央戏剧学院始终责无旁贷地承担着引领中国戏剧影视教育发展潮流的历史责任。随着时代发展,观众对高雅艺术需求愈加强烈,迫切需要经典艺术作品和优秀表演人才丰富戏剧舞台。为此, 中央戏剧学院创建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意在进一步推动话剧表演事业的长足发展,展现优秀成果,鼓励话剧舞台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团体,提升民族戏剧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一、总 则
(一)设立: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由中央戏剧学院设立,每两年一届。
(二)宗旨:发展戏剧表演,推出艺术经典,弘扬民族文化。
(三)目的和意义:展现近年戏剧创作成果,推出精品,表彰优秀表演人才,促进戏剧表演艺术的创作、研究和教学,激励优秀年轻表演人才成长,推动戏剧表演艺术发展。面向世界舞台展示优秀戏剧文化,树立戏剧行业的学术标杆。
(四)申报主体:国有文艺院团与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五)评奖准则:坚持学术性、国际性、现场性(报名人选需与实际到场演出人选一致)三项准则;参选剧目要满足原创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三重前提,舞台整体呈现需体现专业性和完整性。
二、组委会
(一)组委会是主持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评选和颁奖活动的工作机构,由中央戏剧学院提名并审定。
(二)组委会的任务:贯彻评选宗旨;制定、修订、下达评选条例并监督执行;聘任评选委员会委员;报批并颁布评选结果;组织和执行颁奖活动。
(三)组委会设秘书处:全称中央戏剧学院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秘书处,简称“学院奖”(表演奖)秘书处,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处理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有关评选及颁奖等工作。
三、评委会
(一)评委主席团: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设评委主席团为常设机构,成员20人,由中央戏剧学院邀请国内外戏剧领域著名表演艺术家、教育家和学者组成。每届活动评委会在评委主席团成员中提名产生,评委会负责演出现场审看、评奖工作。
(二)评委会委员最多不超过15人,设主席1名。
(三)评委每届聘任一次,聘任后由中央戏剧学院颁发聘书。评委名单与评选结果同时公布。
(四)评委须从专业角度和国际化视角出发,客观评判每台作品质量,对参评演员的表演技艺、塑造舞台形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现场投票,投票结果现场揭晓。
(五)评委在评选中应做到认真负责、公平公正、自觉遵守评选章程和纪律。
四、参评对象
(一)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评选对象是国内外戏剧领域内,国有文艺院团以及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优秀剧目及演员。
(二)已获得过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的演员,本届亦可在报送的新剧目中再次参评。
五、奖项设立:
(一)优秀剧目奖,不超过12台,对于获奖剧团授予奖牌。
(二)最佳主角奖,5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三)最佳配角奖,5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四)戏剧新人奖,2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戏剧新人奖授予年龄35岁以下,极具发展潜力的年轻演员。
(五)终身成就奖,由评委会根据当年参选剧目情况酌定,并对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终身成就奖授予年龄70周岁以上,为中国话剧表演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话剧表演艺术家。
(六)最受欢迎演员奖,1-2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六、评奖程序
评奖程序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选
初选阶段进行优秀剧目评选,剧目参演演员由所在剧院团选定,报中央戏剧学院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组委会,由中央戏剧学院组织评委,在当届各院团报送的作品中甄选出12台优秀剧目进入终选评奖环节。
第二阶段:终选
终选评奖阶段将邀请通过初选的优秀剧目进行现场集中展演。参评各剧院团根据日程安排,在评奖地点进行优秀剧目片段展演,由评委现场观看演出并投票,随后在颁奖典礼环节为获奖团体及个人颁奖。
七、评奖规则
(一)初选评选规则
1.评委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赛剧目进行评分。
2.剧目应传递正能量、展现多元文化内涵及创新性演绎。
3.参评剧目演出场次不少于10场。
4.初评评委对剧目的原创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与打分。
5.评选结果根据分数排名评选出入围终选的剧目名单。
(二)终选评选规则
1.评委应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评演员进行评分。
2.评选标准:评委对优秀剧目中参评演员的表演技艺、塑造舞台形象能力全面考核。根据舞台热情、行动有机性、情感体验、台词表现力、形体表现力、细节表达、人物塑造等几个方面,对演员现场表演进行评定,给出成绩。
3.评委会根据总分进行排序选出获奖者。
4.个人奖项不可重复获得。
5.年龄在35岁以下的演员,可参选戏剧新人奖。
6.评委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7.投票与计票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
八、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央戏剧学院所有。中央戏剧学院有权根据评奖实际情况对章程条款进行解释和调整。申报者在报名时,即视为同意接受本章程及其解释。
第九届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组委会
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