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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中国演剧体系构建的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
时间:2025-04-03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他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并以此凝聚、引领、培养和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文化强国提供基础性、战略性的支撑、动力和资源。这为新时代文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构建独具时代性和民族特色的演剧体系,是突破当代中国的舞台艺术创作质量亟待提升、高峰作品难出等困境的有效路径。该项目依托教育部首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中国演剧体系的探索与构建”、智能戏剧艺术空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郝戎工作室”、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传统戏剧当代传承创新中心”;由中央戏剧学院主办,戏剧学系承办;凭借中央戏剧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内聘全院的学科带头人和主要系部负责人为主导,外聘院外、国外的舞台艺术创作的权威专家为辅。举办《中国演剧体系构建的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对于文艺高峰作品的创作建设,以及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文艺新篇章都具有重要价值。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支持,中央戏剧学院主办,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学系承办,旨在培养一批具有深厚艺术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舞台艺术创作人才,为中国演剧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国演剧体系探索和构建的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戏剧与影视艺术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以学科建设为出发点,以人才培养为抓手,以戏剧演剧为核心,强调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显著特征。新时代的舞台艺术创作承载着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时代使命。“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是最新时代最美的中国形象。塑造“最新最美”的“中国形象”,是新时代中国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的内涵核心和目标导向。中国演剧体系就是以“最新最美”的“中国形象”塑造为核心构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整体架构。

中央戏剧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所戏剧教育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是中国戏剧影视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国家确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中国高等戏剧教育联盟总部、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总部和世界戏剧教育联盟秘书处所在地,是世界著名艺术院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中央戏剧学院坚持现实主义美学原则,继承中华民族美学传统,博采众长,厚基础、重实践,秉承“求真、创造、至美”的校训,致力于为国家乃至世界培养戏剧影视艺术精英人才。学院的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闻名中外的艺术家、学者、教授和作家,为中国戏剧影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学系是学科系,成立于2019年,标志着新中国高等艺术院校戏剧学学科设置的创新之举。戏剧学系是中央戏剧学院艺术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核心、枢纽和引擎,其设立旨在为以戏剧学为核心的艺术学相关学科的体系化建设提供支撑。其建设的具体目标是:以人才培养为抓手,依托中央戏剧学院深厚的戏剧演剧理论和成熟的戏剧演剧实践基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科研和教学互促进,全方位、全领域不断推动以“最新最美”“中国形象”塑造为核心的中国演剧体系的理论建设,为中国演剧实践创新保驾护航。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时间定为2025年,培训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授课50天(全脱产)。

第一阶段:集中授课集中培训时间定为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6月26日。集中半封闭式教学,学员需全程参与研修。第二阶段:成果汇报2025年07月至2025年12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学员根据课程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撰写2篇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北京 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

(三)课程设置

集中授课阶段采取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以中国演剧体系构建内涵各元素的有机交融为目标导向和内容指向,组织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采取理论与实践、技术与艺术、基础与前沿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和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依据舞台艺术创作全过程内涵的全要素设置专业方向,包括表演艺术、导演艺术、编剧、舞台美术、音乐音响、戏剧管理制作、戏剧评论、戏剧教育等;教学内容以“最新最美”的“中国形象”塑造的舞台艺术创作的专业知识传授为核心,辅以中国传统美学、马克思文艺理论、政策宣讲解读、前沿科技及大量丰富的实践活动,通过课堂讲授、排演经典剧目片段、深入剧场各专业部门交流、观摩优秀剧目、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以全面直接的专业经验传授和跨学科学习,拓宽学员的艺术视野,培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30%;名剧片段排演创作占30%;论文创作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本项目拟定师资为来自中央戏剧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俄罗斯戏剧艺术学院、希腊雅典音乐戏剧学院、德国恩斯特·布施表演艺术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等国内、国外舞台艺术行业及相关艺术类专业高校的权威专家、学者、评论家、创作者等,教学团队阵容强大。

项目负责人:陈敏,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学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班主任:袁婵,中央戏剧学院人文学部讲师

(六)培训成果展示

1、通过交流点评结合工作坊的形式呈现名剧片段排演成果,名剧片段排演的视频合集,作为结课成果展示的一部分。

2、要求学员根据课程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撰写2篇论文(1篇为对剧目的评论,1篇为舞台创作基础理论相关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并将学员论文汇编成集。

3、完整的培训课件和授课音视频资料,以及纪录短片等多种形式展现艺术基金资助成果。

4、教师授课内容文集。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5、中期或结业考核不合格的;

6、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率低于培训总时长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5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青年艺术人才。包括各省(区、市)文艺院团推荐的具有一定戏剧理论素养和话剧舞台创作实践经验的创作人才;高等艺术院校及各省(市、区)艺术研究机构推荐的从事戏剧理论研究和话剧创作教学实践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报名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主办方根据“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报名截止后,主办方自行组织业内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小组,对学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审定,确保录取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名单确定后,于2025年4月26日前向学员发送确认信息。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通过中央戏剧学院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通知,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由本人近三年内完成并公开演出或发表的舞台创作作品一部,或独立署名并已在国内公开报刊发表的戏剧研究/评论文章两篇。

请报名学员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983514208@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统一命名为“工作单位+职位+姓名”

(1) 报名表(请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脱产学习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扫描件(A4纸复印,两面内容印在一张纸上);

(4) 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5) 个人相关获奖成果材料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第(1)(2)项书面盖章材料原件、(3)项身份证复印件请在报到时统一提交。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05月06日(早9:00至晚20: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按要求完成学习,未按时提交成果,需全额退还所有经费。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佳楠

单位: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学系

电话:010-56620510 17611343434

联系人:刘子郡

单位: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学系

电话:1860100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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