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的历史可以溯源至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学院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史料档案,见证和记录了学院的历史传承和红色基因,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
为全面记录学院的发展历程,留存学院记忆,中央戏剧学院特面向海内外各届校友、社会各届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全院广大师生长期征集学院史料和人物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学院史料
学院史料是指中央戏剧学院自建院以来,及前溯至1938年延安鲁艺、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北方大学艺术学院、华北大学第三部,后有南京戏剧专科学校并入等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音像、实物等原始资料,包括:
1.学院重要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等相关资料;
2.体现学院优良传统和学风的教案、教材、讲义、剧本、作业、设计图、照片及教学、演出用品等;
3.校徽、纪念章、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票据、画册、证书奖杯奖牌等实物;
4.校园历史照片、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音像史料。
(二)人物档案
人物档案是指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戏剧教育界、艺术界有一定影响力或突出贡献,在我院工作或学习(含访问)过的知名学者、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人物,一生所形成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纸质类、音像类、实物类等材料。
人物档案的对象主要包括:
1. 我院历任、现任院级党政领导。
2. 我院历任、现任各系系主任、学术研究机构负责人。
3. 我院担任全国性或省部级学术组织领导职务的学者。
4. 教授、博导(含特聘、客座等)及正高职称人员。
5. 我院全国及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知名人士。
6. 我院国家及省部级教学名师、劳动模范及其他先进人物。
7. 我院享受政府津贴者、长江学者、“四个一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称号者。
8. 我院进入国家或省部级专项工程(领域)的人才、国家重大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9. 学院其他在国内外有突出贡献者及社会知名人士。
10.以上所列情形的我院离退休人员和已故人员。
人物档案征集内容包括:
手稿、讲义、教案、笔记、文章、日记、书信、题词等手迹;
聘书、奖状、任命书、代表证、工作证等证件;
奖牌、印章、文具及其它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著作、论文、传记、作品、回忆录、新闻报道、纪念图书等文献;
照片、录音、视频等音像史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者提供的各类史料,可送至或邮寄至学院综合档案室,邮寄可选择到付。
(二)捐赠者可将文献原件、照片原版、证书、实物等捐赠给学院。原件不便捐赠的,学院档案室将文献、照片、证书、实物等扫描或拍照后,原件返还给捐赠者。
(三)捐赠者提供文献扫描件、电子版照片、音视频资料的,可以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捐赠,也可以刻制光盘邮寄捐赠。
(四)捐赠电子照片、音视频资料的,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等信息。
(五)因年事已高不便寄送资料的捐赠者,或材料数量多、价值高不方便邮寄的,可通过电话联系综合档案室,由专人上门接收。
(六)捐赠者提供详细联系方式,方便联系沟通。
(七)学院史料和人物档案收到后,为捐赠者提供捐赠证书。
(八)学院史料和人物档案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三、史料存档和利用
综合档案室将征集来的照片、证书、实物等各类史料和人物档案进行鉴别后,按学院有关规定登记、整理、保存并提供利用;如有公开展出、编研等利用,将注明史料及人物档案来源。捐赠人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史料及人物档案。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综合档案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6620358
电子邮箱:danganshi@chntheatr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