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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中戏纪〔2017〕20号

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各系、处、室、馆:

        为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驻教育部纪检组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等相关事宜做如下要求:

        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好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展现出优良作风新气象。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年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56620371、56620380

 

中央戏剧学院纪委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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