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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国庆和中秋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7-09-26

中戏纪〔2017〕17号

学院各系、处、室、馆:

    

    为深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严防“四风”问题等相关事宜重申如下要求:

    严明纪律,坚决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带头贯彻通知精神,遵守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各项纪律规定的有效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坚决问责。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56620371、56620380

 

 

中央戏剧学院纪委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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