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戏纪〔2016〕1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廉洁过节的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驻教育部纪检组、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要求:
严查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礼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带头贯彻通知精神,遵守规定要求,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各项纪律规定的有效执行。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56620371、56620380
邮箱:jjs@zhongxi.cn
中央戏剧学院纪委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