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21日至4月26日,教育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在我院进行了为期 37天的巡视工作。2017年6月22日,巡视组向我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政治意义
学院党委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巡视意见反馈当天,时任党委书记刘立滨同志主持召开了专题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四个全面”统一思想、完成好高校“四个服务”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学院深化改革发展的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学院党委全面统筹巡视整改工作,对所有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指导、具体推动和督促检查。时任党委书记刘立滨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围绕巡视反馈情况认领任务、落实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切实担起责任,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抓好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抓细。学院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督查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院长助理兼党院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处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2017年9月8日,教育部党组来学院召开教师干部大会,宣布任命徐翔同志为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书记。12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产生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对照巡视整改意见,明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学院党委将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三个类别明确整改任务。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在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1条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细化梳理出了48个具体问题,建立了详细的问题清单,提出了144项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问题的内容和各部门职责,明确了相关问题的负责院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提交党委会审议决定,进行汇总提炼。根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学院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能马上改正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需长期坚持实施的也做出了明确要求。
(四)明确整改时间计划,坚持层层推进
学院集中整改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8月21日。根据巡视组和巡视办反馈意见与整改要求,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8月中旬,时任党委书记刘立滨同志主持召开了12次专题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委在深入分析、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间。党委和各部门根据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抓细,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和群众的监督,巩固整改成果。
(五)集中力量,严格标准,大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学院党委领导全体师生统一对巡视整改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巡视组、巡视办提出的工作要求上来。学院党委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和巡视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推进巡视整改措施的落实,指导巡视整改工作的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自2017年6月22日教育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学院党委带领全院上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截止8月16日,整改方案中提出的14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开始落实。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75项短期、中期整改措施;1项内容为人才引进的中期整改措施将于2018年6月前完成。68项长期整改措施也在持续推进中。
二、认真对照巡视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一)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的领导
1. 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
(1)关于学院党委对中央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研究不够、站位不高、把握不准、规定动作不到位的问题
2017年7月10日,学院党委召开了全体党支部书记和中层干部大会,传达了《教育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关于对中央戏剧学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时任党委书记刘立滨同志对巡视反馈意见的表态发言,部署、动员学院巡视整改工作。学院党委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研究中央文件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党委每学年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院年度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党校工作。
(2)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不到位和对中央政策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党委对学院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和把握党中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严肃检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将更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加强把握和理解,并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2.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培养德艺双馨人才
(1)关于学院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深入的问题
党委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德艺双馨高端人才的培养意识。出台了《中央戏剧学院培养德艺双馨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将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党委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对当代戏剧影视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学院红色基因的传承与创新。
(2)关于党的文艺方针与戏剧艺术教育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学院党委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贯彻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党的文艺方针与戏剧影视艺术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特色鲜明,世界一流”艺术学院的办学目标任务上,贯穿于学院“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对师资队伍、课程教学和艺术创作中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提出了具体要求。学院修订了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突出党的文艺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内容。
学院党委认真研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将党的文艺方针落实到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中。
(3)关于教风学风抓得不紧不实,对师德师风和教师纪律要求日常督导、检查和提醒不够的问题
党委修订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规范意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年度考评机制,强化师德师风年度考评结果在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导师选聘和奖惩等方面的运用,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招聘面试环节增设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关于教职工在院外兼职、兼课以及从事各种文艺活动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强化审批与备案管理,规范教师院外兼职兼课行为。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监管,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校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的首要观测指标。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教师工作规范》,严格教师教学纪律、明确教师教学规范,对教师教学进行督导、监控与提醒,严防教师将当下社会及行业存在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思想带入教学。以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工作为契机,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教育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本科人才培养的管理规定,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写入到制度中,引导学生不仅要注重专业学习,同时还应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以“学生工作微信平台、大学生时事评说大赛、每学期一个主题班会”为抓手,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学风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并选树先进典型推荐参评市级乃至全国的“师德先锋”、“劳动奖章”等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3.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1)关于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在办学治校中抓好党建、积极履职的作用。学院党委修订了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确定议题,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2)关于学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党委会会议召开不严肃,讨论决策走过场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党委会专题研究内容。党委要求党院办进行整改,规范会议记录及纪要的管理,杜绝党委会记录要素“三无”、会议过程“三缺”和会议纪要“三不”现象,每学期督查1次会议记录。建立党委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审批制度,会议议题和上会材料等会前通报全体参会人员,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保障会议质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重要事项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4.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1)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在艺术院校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虚化的问题
学院党委修订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在整改工作部署会上,党委书记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压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话,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党委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央以及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相关举措,分析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遇到的问题,提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均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办法,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了层层分级,分解落实到位的责任追究体系和联动机制。
(2)关于对教师课堂教学过程意识形态监督不力的问题
党委出台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课堂教学过程意识形态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课堂教学过程中对意识形态的要求,划定了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党委成立了课堂教学过程意识形态监管工作督导小组,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
(3)关于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进一步严格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规定,加强管理和审批登记,做到“一事一审”,所有的报告会和研讨会必须由宣传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批。
(4)关于对新媒体意识形态阵地研究不够、管理缺失的问题
2017年7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了新媒体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下学期的新媒体工作特别是意识形态防范工作,今后每学期组织召开至少1次新媒体相关会议。严格落实校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的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网络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结合学习《国家网络安全法》,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信息与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5)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力的问题
2017年5月,学院党委出台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落实
(6)关于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2017年6月30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了教师工作部,积极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力度,推进队伍建设,增强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通过听课制度、学评教制度,每学期对思政理论课的教学进行评估和监控,发挥思政课主渠道引领作用。
(7)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讲授思政课和校领导听课制度落实不好的问题
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给学生教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工作,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2017年,所有党政领导均按照要求到思政课堂听课,党委书记为学生讲授思政课。
(8)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党委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了研究和讨论,积极采取措施继续规范和强化辅导员队伍,为研究生配备了专职辅导员;学院目前共有辅导员12人,符合师生比要求。
(9)关于“两课”教师缺编三分之一的问题
2017年5月,学院思政部接收应届毕业生1名,已正式入职,拟于2018年上半年继续引进1名思政专业应届毕业生,达到上级对高校“两课”教师与在校生的生师比要求,完善“两课”教师队伍。
(10)关于教师“课程思政”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学院持续开展对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督查,重点督查教风学风是否优良,强化“课堂思政”督导,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意识是否明确、效果是否显著。党委将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将强化教师“课程思政”作用制度化。
(11)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学不理想的问题
学院将继续加强学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课堂纪律。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思政课教学水平。不断完善思政课教学方法,拓展思政课教学方式,继续丰富思政课教学内容。通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慕课教学,多种途径和手段增强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学生逐渐形成“乐学”的氛围,提高思政课整体教学质量和作用。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建设
1.严格要求党内政治生活,提高质量
(1)关于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学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修订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2017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等内容,先后组织11次专题学习。通过学习讲话精神、集体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深化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认识,推动实践,改进工作。学习了保证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学习过程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形式上除了集体学习研讨、个人学习以外,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专题研讨。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专人担任,负责学习记录,建立学习记录档案,每年度由党委书记签字后存档。
(2)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
党委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前的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工作。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2017年3月,党委制定了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巡视整改过程中,党委就规范组织生活向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落实上级和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加强管理,强化纪律,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党委制定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上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性等要求纳入实施意见。修订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制度体系,明确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化的要求。按照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规范支部会议流程,做好支部生活会记录,党委每学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抽查。通过检查支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重新梳理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的程序和工作方式,加强督导,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2.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学院党委对二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党委每学期对二级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进行督导检查,2017年,任命了6名系部专职党总支书记(正处级),强化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2)关于党政联席会议中研究党建工作不多,有的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系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按照党委要求,各系、部党支部制定了本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会议流程,规范会议记录、纪要。要求系级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委每学期检查各系、部党政联系会议记录、纪要,加强监督管理。
(3)关于党委抓党支部手段缺乏,推动力不够的问题
党委进一步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委委员联系基层的工作要求。党委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
(4)关于个别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未按规定动作组织开展的问题
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制定本组织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委将每学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和支部建设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好北京市党员在线学习系统,加强督查力度。
(5)关于党费收缴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中组部2017年关于党费收缴的最新要求,重新确定学院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标准,制定《党费基数计算细则》,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党委将加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教育,严格执行党费缴纳规定,要求和严格规定各支部和党员按月、足额、现金缴纳党费。
(6)关于党员培养和发展存在“党委热、总支温、学生冷”现象的问题
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党员队伍建设计划,包含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分析等。各系制定本科生党员发展计划,做好本科生党员发展工作。党委每学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发展计划落实情况,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党委制定了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学院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3.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不断增强选人用人机制的科学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纪实工作的原则、纪实对象、纪实内容、工作纪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学院将落实相关制度,实行全程纪实,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
(2)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党委深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各环节的工作,分别组织、认真完成推荐谈话和考察谈话。严格把握干部选任的资格条件,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杜绝违规破格提拔。完善考察材料,杜绝考察材料内容不完整现象。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新规的培训、集中报告、电子录入和抽查比对。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工作,完成处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签字、归档。
(4)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的问题
规划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梯队合理化。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充分利用校内外理论师资,丰富干部培训的内容和形式。2017年7月,学院党委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举办了学院中层干部培训,邀请校外专家分别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举办讲座。11月24日,党委书记、院长徐翔为师生代表讲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12月22日,邀请校外专家作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
(5)关于中层干部任期过短的问题
党委修订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系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学院教学部门领导职务任期原则上为5年,党政、教辅部门领导职务任期一般为3年。
(6)关于干部交流不规范的问题
党委出台了《中央戏剧学院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以及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情况,明确了干部轮岗的原则、方式和纪律等内容,实施干部的合理轮岗交流。
(三)强化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党委加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层层传导压力
(1)关于学院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缺乏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问题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增强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加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自查。在干部培训中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专题教育。
(2)关于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时任党委书记刘立滨同志在党委会上进行了自我反思,主动谈认识,并表示今后将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率先垂范,带领党委成员落实主体责任。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在党委会上对班子成员提出明确要求,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并进行考核评价。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违纪追责。
(4)关于学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少的问题
党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年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细化考核指标,强化各级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
(5)关于二级单位党风廉政防控举措不实,对待自查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党委要求各部门根据学院党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防控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年终进行认真自查。党委将组织相关党委职能部门联合进行考核,对自查工作不严肃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严肃的批评教育。
2.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克服“宽松软”
(1)关于学院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不好的问题
学院纪委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监督各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落实好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定期互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招生、基建、采购、修缮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督,促进重点工作和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行事,做好风险的预警和预防。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同级监督,真正起到监督“探头”作用。
(2)关于纪委对监督执纪履责主动研究不足的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纪委加强对学院监督执纪履责的主动研究,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有效落实。建立廉政工作全记实机制, 落实《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中对各级领导的谈话要求,纪委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经常提醒、函询谈话。严格谈话记录,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重要谈话指定专人进行记录整理,责成相关部门制作谈话记录本,随时记录领导班子的谈话情况。
(3)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党委会制定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把深化“三转”与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三转”对接工作,细化强化“一岗双责”。组织中层干部对“三转”精神进行学习,加强纪监部门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深入落实“三转”工作。每学期召开纪检委员会议,布置下学期纪检工作。建立院内纪检系统内部沟通机制,健全内部的信息交流渠道,加强纪委委员、纪检干部、纪检委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纪委发布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纪检委员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实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向纪委报告情况并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的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4)关于纪委信访线索处置不规范,执纪审查不严格,执纪审理不严肃的问题
纪委制定了《中共中央戏剧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信访及问题线索处理程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纪律审查审理工作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定《中央戏剧学院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办法》,由专人对信访档案进行管理。
3.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关于公费出国管理不力的问题
学院针对教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将进一步加强公费出国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和学院管理规定,杜绝无批件出国、派非专业人员专业出访现象。
(2)关于校领导批示签发公文不严谨的问题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党委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加强公文签发程序意识,严格公文发文程序,规范发文工作。
4.加强关键部门、重点环节管理
(1)关于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聘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了《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仲裁小组》,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仲裁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继续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细节管理,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和监察力度,施行由招生监察人员直接管理通讯设备,坚决杜绝专业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违规情况。深化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招生计划公开内容,加大对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的公示力度。规范本科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学生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工作。提高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着力加强系统的日常监测、维护与运行。更新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提升研究生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加强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纠正目前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面的偏差和漏洞,切实把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用于促进和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院内项目将不断扩大对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和在校优秀学生的支持,稳步增加青年项目和学生项目,提升青年教师和优秀在校生的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坚持对剧目项目的支持,同时逐步支持展览、展示项目,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将艺术理论应用于艺术实践,对成功的艺术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和提升。同时,学院将开启对新教师的科研扶持计划,帮助并推动新入职教师在职业生涯的初期开始就认真规划自己的学术道路。自2017年9月起,新入职教师每年申报一次新教师科研扶持计划。开展团队项目和攻坚项目,积极鼓励和组织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资深研究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科研积极性,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教师带领和带动中青年教师开展和强化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不断强化学院的专业特长,鼓励应用研究,系统地、有计划地建立专业实验室,追赶并占领剧场技术的发展高地。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专业机构及剧院团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取长补短,使学院科研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扩大在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文化强国做出贡献。从2017年7月起,规范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项目的立、结项管理,为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所有项目建立科研档案。主管部门为院内大型科研/创作活动和研究探索性艺术创作活动设计、制作了专用申报表格,加强立项、结项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预算经科研、财务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才立项。加强对项目进展及预算支出进度监管,定期统计,合理确实具体项目执行进度,实现绩效与预算执行的协调统一。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监管乏力的问题
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监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政策,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调整内容。学院在今后的立项工作中,将围绕学院整体目标,从学院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项目具体目标,在提前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可行性方案。细化预算安排,相关部门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更详细准确的支出预算,继续提高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质量,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的效益。增加项目储备,学院在每年第三季度开始,提出第二年专项项目具体目标,合理安排项目排序,安排好可调整项目,细化预算安排和实施内容,与项目实施单位密切沟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执行。加强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经济活动所涉及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加强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学院将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招投标工作的机制和体制。加强服务类经济活动的招投标管理,细化管理目标,制定服务方案,明确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学院规章制度,加强对超市经营的日常管理,制定并完善超市商品进售价、工作人员、能源成本等管控措施。加强对校园超市收入及支出的监督控制,定期与超市进行收支核对,以确保超市收入的完整性、连贯性。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院特点的超市管理模式。加强对校内合同工的聘用管理,将合同工纳入学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体系中。加强对后勤合同工的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后勤处每月编制工资发放表,须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发放;财务处确保每月工资发放入卡、发放到人,杜绝他人代领工资、劳务等情况发生。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期失效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巡视整改工作将是学院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发挥巡视整改工作对学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学院党委将认真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的经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党组巡视组、教育部巡视办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确保对党忠诚、强化党的领导、补齐党建短板、增强政治意识、严守八项规定、落实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准则,继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严格进行监督,防止反弹;对长期整改的事项,要紧盯不放,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党委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学院党委将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领导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工作。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把党的文艺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落实到学院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之中,为党和国家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端艺术人才。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全局”的核心作用,认真执行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做细做实会议记录,规范公文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加强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管控能力,在“管得住、不出事”的基础上要“主动发声、积极引导”。贯彻落实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谋划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思政课教育主渠道作用。严明课堂纪律,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政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贯彻落实学习规定,改进学习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增强中心组学习的系统性时效性。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好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做好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督查工作,加强对系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党费缴纳,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干部选用程序。严格执行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落实对干部的培养,实施干部的合理轮岗交流。
(三)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形成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实效显著的体制机制
学院党委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层层明确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责任层层落实不虚化,压力层层传导不衰减。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考核工作,发挥考核结果的作用。学院纪委将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加强研究,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深化“三转”工作,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运用好“四种形态”,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的纠正“四风”,加强对公费出国(境)的管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加强对招生、科研、资产、财务、基建、招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管理,防范廉政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学院党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把党的文艺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将巡视意见和整改成果落到实处,推动学院“十三五”规划落实、深化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加快学院全面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艺术院校的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中心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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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