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学院从7月至12月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培养创新人才,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的艺术院校”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戏剧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学院系处级领导班子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细则。?xml:namespace>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院系(处)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艺术院校提供坚强保证。
二、学习内容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和《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
三、时间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到2013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中旬,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个人自学。7月中旬至9月初,系处级领导干部应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安排好时间,自学相关材料。
2.集中学习。9月4日至5日,学院举办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集中学习相关材料。
3.听取意见。9月9日至13日,系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组织座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二)第二阶段:2013年9月中旬至2013年10月中旬,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查摆问题。9月中旬至月底,系处级领导干部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检查材料,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系处级部门负责人还要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9月底至10月上旬,系处级领导干部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检查材料。
(三)第三阶段:2013年10月中旬至2013年11月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10月上旬至中旬,系处级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针对工作作风、工作实效、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广大师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2.制定整改任务书。10月中旬至月底,系处级领导干部要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服务师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有力、时间明确、责任清晰的整改任务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建章立制。11月初至月底,系处级领导班子要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各部门不适用的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和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健全体现师生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情况考核评价机制等,推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长效化。
四、活动要求
各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系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同时,明确目标,对照要求,扎实有效地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抓住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系处级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党员,正职非党员由党员副职兼任,个别部门除外)为本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系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坚持正面教育的经验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下去,并在长期坚持中不断加以完善,并建立长效机制。
中央戏剧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