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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中戏纪〔2016〕10号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严防“四风”问题等相关事宜重申如下要求:

严禁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礼券;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带头贯彻通知精神,遵守规定要求,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各项纪律规定的有效执行。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56620371、56620380


中央戏剧学院纪委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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