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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6-2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是首都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展示北京精神的特色活动。2015年“七一”期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慈善协会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切实落实好今年我院的捐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献原则

坚持捐款自愿,不限数额,以现金形式捐献。

二、参与人员

学院在职教职工党员。

其他自愿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

三、捐款使用

按照上级规定,捐款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交至北京市慈善协会,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救助项目,具体包括:

(一)慈善医疗救助项目

面向本市低保、低收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对其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8万元。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个人负担仍然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对其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10万元。因患罕见病需要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后,个人(家庭)负担仍然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对其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家庭)负担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

(二)“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

对北京宏志中学及宏志班中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金额的教育资助。对本市低保家庭中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给予一定金额的教育资助。对在京就读的部分贫困高职生、高校大学生,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三)慈善助老项目

本市6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的门诊治疗费用,在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医疗救助后,对自费部分负担仍然较重的,每年给予最高500元的补助。

(四)帮扶生活困难党员

本市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资金扶助。

(五)其它救助项目

因遭遇自然灾害、车祸、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重视捐献活动,向全体党员通报2014年全市“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附件一),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捐献活动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6日。

(三)各位党员将爱心捐款交至本支部,由支部做好捐款记录(附件二),于7月7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一:2014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二:捐款情况汇总表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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